不取缔中宣部,被取缔的将是你们自己
--顾晓军主义:改变中国·之一千一百三十四
思考与质疑,是一个民族摆脱愚昧所必须具备的。
7.23动车追尾事件,应该从两条思路去思考与质疑。一、为什么会发生7.23动车追尾?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?有没有人会蓄意制造这场灾难?如果是事故,原因在哪里?以后能不能杜绝?怎么杜绝?二、为什么7.23动车追尾事件发生后,那么早就停止了求援?是谁提出的就地掩埋?为什么要急于掩埋?是谁要求尽快通车?为什么置动车追尾事故中受难乘客的生命而不顾?即使乘客遇难也该寻找遗体、遗物,为什么违背最起码的常识?
外媒报道:遇难家属爆料:铁道部对外宣称赔偿50万,但实际只给17.2万:协议赔50万,实付17.5万,铁道部负责人解释,扣除20万丧葬火化费,3万运尸费,5万医院停尸冷藏费,2万家属接待开销费,2万救援现场饮料费,5千元裹尸塑料袋成本费。
如果以上爆料属实,无论怎么说,7.23事件都是铁道部的责任,而不是乘客自己要动车追尾,那么,凭什么要遇难家属承担20万丧葬火化费?凭什么要遇难家属承担3万运尸费?凭什么要遇难家属承担5万医院停尸冷藏费?凭什么要遇难家属承担2万家属接待开销费?这岂不是遇难家属自己接待自己吗?又凭什么要遇难家属承担2万救援现场饮料费?难道国家试行有偿救援了吗?要遇难家属提供茶水服务吗?还有,凭什么要遇难家属承担5千元裹尸塑料袋成本费?难道遇难者自己想死吗?是责任方吗?
外媒报道:7.23事故后 质疑的队伍望不到边。其中说:影视明星姚晨对此次事故亦发表微博称:“事故中不幸去世的火车司机潘一恒,是我父亲的好兄弟,他们曾在一个车组工作。父亲悲痛万分地说:潘师傅的孩子才7岁,他为人憨厚,工作尽职。如果昨晚他临阵脱逃,没有拉下紧急制动系统,那伤亡人数将会翻十几倍。可怜他尸骨未寒,却被人猜测事故原因是他疲劳驾驶,这种说法简直混账之极!”
我以为文章作者用错了这一素材。任何人都有权思考与质疑,尤其对7.23动车追尾的火车司机。姚晨不过一影视明星,她不懂“拉下紧急制动系统”是一火车司机的职责,也不懂在如此环境中“临阵脱逃”是要处极刑的,更没有资格因事故司机潘一恒是“父亲的好兄弟”及“孩子才7岁”等辱骂质疑者、把质疑视为“简直混账之极”。如果一定要说“简直混账之极”,是造成7.23动车追尾事故的人,而不是质疑者。姚晨显然是在混淆是非。
这,使我不由想起党已于2011年7月5日、通过海外网站发布的《与宣传部合作,把新浪微博打造成引导舆论的利器》,其中道:“对姚晨、刘翔这种娱乐与体育明星比较喜欢,在比较严重的情况发生的时候,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些明星来引导舆论……对一些年轻人有很大的影响力,而这些明星都是我们培养的,能不听我们的话?”
党还说:“于建嵘先生就比较理智,他上次使用微博拍摄乞儿的事,一下子就能化解钱云会事件带来的危机”。并说:“李承鹏有三百万粉丝,不是我们推荐,他能有那么多粉丝?三万也不会有,但既然我们推荐了,你有了这么多,你就要珍惜,你的发言就要有分寸。用这种方法,我们可以控制所有的意见领袖”。
被我指责为“用错了这一素材”的外媒文章作者,你此时的感受如何?是不是感到我对姚晨的批评是正确的了?是不是也觉得姚晨的微博文字的作用,只能是党对网友质疑的“急刹车”?至少是用来搅混视线、分流民意、误导民众。是不是这样?
昨,我写了篇《7.23思考:两种思维、两种价值观》,以温家宝对7.23事件的态度与铁道部的做法及产生的后果作对比,指出党内的思想斗争、派系斗争,进而呼吁:取缔中宣部、政法委,砸烂新华网!还老百姓一个正常的社会。
今天,博客中国打不开了,不知道与我有没有关系。1510,我被删了文章;因为1510被删文章的点击,是要从博客总点击中扣除的。百度“顾晓军吧”,时删除时恢复……显然,这是党在警告我。
可以,我还是要说:思考与质疑,是一个民族摆脱愚昧所必须具备的。中宣部存在的价值,就是灌输与阻挠民众独立思考。因此,这样的部门,必须取缔!放在政法委之前优先取缔!
与有关方面说句推心置腹的话:不取缔中宣部,被取缔的将是你们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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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晓军 2011-7-29 于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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