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8日星期三

笑谈“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”

笑谈“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”
 
    --顾晓军主义:改变中国•之一千零七十二
 
 
  据央视报道:“全国人大法工委:‘独立候选人’无法律依据”。那么,我也来谈谈我的看法――
 
  我刚写了篇《政党就该是个壳》。在结尾,我道:“别的不说,单全国的各级党校,一年要耗费掉多少纳税人的钱?是不是这么个理?”此刻,我想:中共,会不会说我用央企上缴的利润、没用纳税人的钱呢?
 
  我们知道:如今,央企确实是利税大户。但,如果要这么说,道理是不通的。民主社会的国家,不是这样的。
 
  民主社会的国家,也会有少量的“国企”;民主社会的国家里的“国企”与民企的利益关系,也是由政府来“宏观调控”的。但是,如果这一届政府调控的不好,下次大选时,选民就会用自己手中拥有的选票,直接请他下台。
 
  而目前的中国呢?很多央企,是垄断性行业,民企是得不到准入证的。即便是能够得到准入证的行业,民企在初入时,也是明显要吃亏的;而在这样的民企中打工的打工仔们,就自然要更吃亏了――这是一种传导、是食物链,无法避免的。
 
  问题是:吃亏的打工仔们,有没有选择呢?没有。没有办法用原本应该有的选票,否决制定不合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、游戏规则……的大人们,即本届政府。是不是呢?
 
  而“人大”,就是这么一种剥夺打工仔直选的选票的制度。
 
  其实,所谓“人大”及“全国人大法工委”,都存在着――其自身“无法律依据”的问题;同时,也没有任何民意依据。是不是?
 
  如此,谈“全国人大法工委:‘独立候选人’无法律依据”,岂不是笑谈吗?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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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顾晓军 2011-6-9 于南京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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