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政治陷害与抓特务
--顾晓军主义:改变中国•之九百六十一
尽管宪法35条有明文规定,但,结社实际上是行不通的。也许,你说这是潜规则,但,能行得通,就是一种规则。
人们总以为刘爱卿的牢狱之灾,是上书修宪;其实,他的根子,是竟然找了300多人签名。
今晨,我见到“我是秋云”的“中国大陆网络有这么个组织”时,明显感觉到一种政治陷害。所以立即转载,把这畜生加狗碧臭骂了一顿。
网络,虽是虚拟的;但,中国有中国的玩法不是?
被“我是秋云”政治陷害的“中国大陆网络有这么个组织”,是去年两会后,响应温总理号召、批评政府而发起的。一开始,就说明“这是‘圈子’性质”,以文会友,帮助政府、促进社会进步。明确反对“私下”进行各种联系。
而这一切,都是在博客中国的文章审核、网管监控下进行的。换句话说,也就是在杨恒均与李悔之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。
是不是这样呢?有目共睹。
其实,在中国不能玩“组织”,我是再清楚不过了。
2006年,我在新浪玩了个“网络作家圈”,当时极火,成千上万的人朝里涌,以至于网络差点儿瘫痪。人多,点击就高,是资源吧?可,也得管理呵!
网络是虚拟的,别人凭啥听你的?只有引入管理机制,外加“封官许愿”。可封了官,我就后悔了。为什么?这是在搞“组织”。没办法,慢慢冷却,咱也不能过分愧对网友们的一颗颗火热的心呵,是不?
不信?去看,现在还有71000多人。所以去年李悔之搞啥“网友来信”、什么“组织的力量”,我就冷笑了。
在中国,不仅“组织”不能玩,“实践”也不能玩,只能玩理论。也许有人会问,不说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吗?那是领导检验,不需要你检验。
你说,我那《论反对党、反对派》系列,“凶”不“凶”?可我玩得是理论,咱不实践。你再看,我那《批判邓小平理论》,“恶”不“恶”?可,咱那更是理论对理论。
“顾晓军主义”犯不犯禁忌?有点儿。但,咱是“老百姓的主义――替老百姓说话,监督政府,批评执政党,促进社会进步”。
胡总这是不知道咱,知道的话,没准说,“哇,太油菜啦,你到中南海来吧,做智囊”。咱还拿一把:不去。
在中国,“组织”不能玩,“实践”不能玩,还要注意出发点、动机。
咱,没有对社会不满。对社会不满,约等于反社会;反社会,约等于反人类。反人类你就是上国际法庭,也“嘎嘣”枪毙。
咱,只对某件事不满,对某个人的做法不满。咱,是替老百姓说话、帮助政府、帮助执政党,从而反贪、反腐,从而促进社会进步。是不?
杨恒均、李悔之们,是缺乏理解能力。不信?让杨恒均给上面打个报告,请上司亲自看看我的文章。没准,再往上一报……“哇,维稳先进典型”,奖励别墅、奖励跑车……咱还很牛碧:不要。
覃显文写的《博客中国民主人士所谓的内讧:顾杨之争》,不算政治陷害。为什么?我说不算就不算。这叫宽宏大量。
“晓军博客”写的《日本大地震,我无法同情》,与政治陷害更是不搭界。人家写人家的,又没有存心冒充我,是不是这么个道理?
“我是秋云”的“中国大陆网络有这么个组织”,是政治陷害;但,她不是啥特务,她就一畜生加狗碧。
我推测:杨恒均,是特务;李悔之,是杨恒均发展的线人。
我抓特务有啥用?能法办你们吗?不能。我抓特务,是因为你们没有告诉我你们确实是特务,我可以质疑。如果你们告诉我你们确实是特务,我还会抓吗?我离你们远远的。
我抓特务,还是被你们挤压的反弹。石三生凑热闹,也是被挤压的反弹。如果有一定的空间,你们干啥,关我屁事?
(欢迎发表、转载、引用本文与观点)
顾晓军 2011-3-17 于南京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