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5日星期二

顾晓军的报道与快评(2010-10-28)

顾晓军的报道与快评(2010-10-28)
 
    --顾晓军主义:评论中国•之八百一十二
 
 
  顾晓军报道:2010-10-27中午,我看到《人民日报谈政改 强调坚持党的领导》,随手写下了《顾晓军快评:人民日报谈政改的荒谬》,对人民日报文章中变相抵制政改提出了批评,兼作思想交流。文章受到广大网友的追捧,并有海外华人媒体发表了《<人民日報>文章拒絕“政改”宣言書引熱議》等文。然,不幸的是,今晚(2010-10-28)9时许,我在博客中国的文章《顾晓军快评:人民日报谈政改的荒谬》,携同我转发的《声明:我从未授权<人民日报>代替我》、《谁策划了拒绝政改“宣言书”?》等一起被删除;继而,博客中国的“顾晓军 博客专栏”也打不开了。博客中国,是中国网络上最著名的思维集散地;而“顾晓军 博客专栏”,是博客中国的名副其实的第一博客。今后会怎样呢?不知道。前途未卜。且,博客中国的“顾晓军 博客专栏”,是我过去能上的一千多个论坛、数百个博客中的最后几个,并是我眼下的主博客。因此,我主动向海内外之媒体报道。
 
  顾晓军快评:人民日报,可以在报上发表文章谈政改;我顾晓军,为什么就不能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谈政改呢?人民日报,可以在文章中谈对政改的意见;我顾晓军,为什么就不能在文章里对其意见提出批评呢?如果都可以,就不应该删除我的文章、使我的博客上不去。如果不可以,这叫什么有言论自由呢?又怎么体现中国宪法第35条之精神呢?当然,也可以理解成――最近,有人提出的“言论自由有限度”。言论自由有限度,肯定是错误的。有限度,怎么叫言论自由?我姑且可以不去理论它。问题是,无论你有什么“限度”,只要稍稍有点合理,我的《顾晓军快评:人民日报谈政改的荒谬》都不会、也不可能触法、出边。因此,我认为:此次,以不允许讨论政改为背景的删除文章、博客打不开,是又一例随心所欲、滥用职权的铁证。望世人共诛齐讨之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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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顾晓军 2010-10-28 于南京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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