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5日星期二

回复一网友的傻话

回复一网友的傻话
 
    --顾晓军主义:改变中国•之八百九十五
 
 
  有署名石头的网友,于2011-1-6 19:39:00,以“请回答”为题,在我金羊博客留下“悄悄话”――“下午打开博客中国,打开你博客显示白板,至现在不能打开博客中国,真正有趣。你毁人名,破人财,真的大义小私。你不是一石二鸟,出个让你高风亮节动作,你马上声明,你的评论中国以印刷成本标价,以顾粉义卖,表明你真为主义,不为孔方。哈哈,哈哈。博客中国,不值我牵挂。你敢吗,顾老。老易叫你捐一半工资,太过分,哈哈。”
 
  回复一:
  我的“评论中国”,可以“以印刷成本标价”“义卖”。问题是:一、由你找出版社,好吗?二、由你垫资,可以吗?三、由你负责通过审查关,无论你采用什么手段。我谨提醒――其中“论反对党、反对派”与“批邓理论”,是难点。
  如果以上三点,你有办法解决的话,我可以不要任何收入,并允许你获得书市一般的合理收入,全权交给你去办。如何?
 
  回复二:
  在大陆,是我最早提出:以目前官员的道德水准与民众的生活条件,即使发生自然灾害,也不适合搞捐款。连韩寒于此类相关的言论,也是从我这里“剽窃”去的。我不知道你要一个反对捐款的人,“捐一半工资”,究竟是什么意思?
 
  回复三:
  什么叫作“毁人名,破人财”呢?社会,总该有个公德吧?网络言论,也总得去监督、批评不道德吧?如果撰文批评不道德就是“毁人名,破人财”,那么,缉私不是破走私者的财吗?扫黄不更是存心破妓女的财吗?是不是呢?
 
  我不知该称你“石头”还是叫“老易”?叫啥其实不重要,重要的是觉得你的留言很傻;如果你不能撰文公开回答,以后就别留言了。谢谢!我这人不喜欢偷偷摸摸,懒得看“悄悄话”。
 
 
  (欢迎发表、转载、引用本文与观点)
 
              顾晓军 2011-1-8 于南京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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